相杀相爱的苏宁和阿里,周一宣布“在一起”,一副比蜜月中的东哥和奶茶妹还要甜蜜的架势。而另一对曾经传出要“在一起”的冤家去哪儿网和携程,日前却上演了真实的互相举报战。
携程和艺龙合并,去哪儿来举报
今年4月,在媒体圈中盛传携程与去哪儿要“在一起”。但是今年5月22日,携程宣布与另外几家投资方共同参与购买Expedia所持有的艺龙62.4%多数股权,价值6.71亿美元。其中,携程出资约4亿美元,持有艺龙37.6%的股权。交易完成后,铂涛集团持股约30%,腾讯也进行了增持。这样一来,携程没有和去哪儿网在一起,反而是牵手艺龙。
携程和艺龙合并,在线酒店预订市场合并份额一下子变大,市场笼罩更多的是担忧和质疑,“携艺合并”是否构成垄断?上周五,去哪儿网宣布,日前向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递交文件,认为携程收购艺龙交易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其相关法规,并且该交易已触及相关国家规定中的申报门槛,却未按规定向商务部申报。
反垄断法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盛杰民曾表示,我国反垄断法对于垄断行为的规定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而从目前看,“携艺合并”属于第三种垄断行为上界定的情形,即经营者集中。
其后,携程对去哪儿的举报做出回应称,携程战略投资艺龙后,仅为艺龙众多股东之一。且腾讯已对艺龙发出私有化要约,一旦腾讯完成对艺龙公众股份的收购后,持股比例将接近携程。还认为,目前携程和艺龙两家加起来占整个国内旅游市场的份额不到5%,不足以对整个市场产生影响。
去哪儿声明不怕携程“反举报”
携程此后进行了反击称,去哪儿网的举报是基于经营压力采取的非理性行为,并表示将向有关部门举报去哪儿网的多项并购行为涉嫌未申报。
到底什么样的行为需要申报?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集中是否达到申报标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参加经营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参加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到底两家相互指责的举报,是否应该向商务部门申报?从被报道的公开数据查看,2014年财报,携程全球总营业额约为77.67亿元人民币,艺龙为11.63亿元人民币,但却没有具体透露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无疑去哪儿网认为两家公司大部分营业额都是来自国内,已经达到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规定的申报标准,因此应当向中国商务部进行反垄断申报,在获得中国商务部批准决定之前,不得进行交割。去哪儿网随后再发声明,称针对携程的“反举报”,是携程想通过媒体对有关部门施压的非正常做法,完全无法成立。我们作为守法公司不惧怕任何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以共建法制国家。”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携程网和去哪儿用户份额分别占33.9%和22.1%。12306、淘宝旅行、艺龙网处于第二阵营,用户份额均在5%-10%之间,分别占8.8%、5.6%和5.0%,其他在线旅游预订网站的用户份额均不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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